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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聯合報╱楊湘鈞、陳智華〕

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案,只要是中低收入及低收入戶在學學生都納入學雜費補助。教育部預估每年會新增一千八百人受惠,需增加七千四百萬經費,將追溯到今年八月一日施行。

同樣是低、中低收入戶就學子女,有些人只因有工作能力,即無法請領教育補助。立法院昨三讀通過社會救助法修正案,刪掉相關限制,未來家庭經濟情況不佳的子女,不論就讀高中以上夜間部、進修部、在職班,都可申請減免學雜費。

這次擴大請領弱勢教育補助身分的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二修正案,是由民進黨團提案。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表示,教育是脫貧的重要途徑,政府應該讓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孩子順利接受高等教育;若是已取得中低、低收入戶資格,不該以其工作能力有無,作為能否申請教育補助的標準。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指出,七月上路的社會救助法原將廿五歲以上及廿五歲以下就讀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夜間部、假日班的學生視有工作能力者,因此排除在學雜費減免對象,昨天社會救助法修正條文通過,所有中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在學的學生,都能夠申請學雜費補助。

轉載自〔聯合報╱楊湘鈞〕

大環境不佳,啃老族增多,祖父母被迫養孫愈來愈普遍。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修正案,未來除了單親扶養,祖父母共同扶養也可納入扶助範圍。

此外,因扶助弱勢家庭的目的,是為保障他們不會因為經濟沉重負擔失去求生意志,該法也依國民黨立委郭素春等提案,三讀通過增訂「保障落袋條款」,特殊境遇家庭領取的津貼、補助,不得作為假扣押、抵銷或遭法院強制執行的標的,真正達到扶助目的。

現行法規定,須父或母單親扶養子女、且合於條件的家庭,以及像「水蜜桃阿嬤」、「逢甲商圈賣麵阿婆」,由祖父或祖母「獨自」養孫的家庭,才可能視為特殊境遇家庭。

不久前才帶著助理幫賣麵阿婆打掃店內環境的國民黨立委蔡錦隆表示,賣麵阿婆每天揮汗炒麵,只為撫養五名孫子、替失業的兒子還債,新修法將可幫助更多像賣麵阿婆,減輕養孫的祖父母負擔。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劉建國也指出,現行條文規定祖父母須「獨自」扶養孫子女、過於苛刻;他認為,就算祖父母共同養育孫子女,也會因為老化感到吃力,因此才提案修法。

轉載自[中央社]

總統馬英九17日晚間召開會議,決定將多項多年未調整的社福補助一次性調足;黨政人士認為,一次調足將終結每次選舉都發生「政黨加碼賽」的歷史共業,並為弱勢伸張正義。

總統府發言人范姜泰基說,馬總統17日晚間召集會議,將八項社福補助與津貼,進行一次性調整,調幅在16.67%到33.27%間;老農津貼依慣例,從新台幣6000元調整為7000元。

對多項多年未調整的社福補助將進行一次性調足,再開始按物價指數調整的制度化新政策,黨政人士認為,這項調整具有多層重要意義。

黨政人士說,首先是制度化,終結每次選舉都會發生的「政黨加碼賽」,讓政策回歸理性常軌,等於是一次終結政黨逢選舉必加碼的「歷史共業」,以後按制度調整,個別的補助與津貼,不必再成為競選工具,甚至引發拖垮政府財政的隱憂。

黨政人士表示,一次調整將更公平,畢竟在全球都面臨M型社會、貧富差距挑戰的此時,部分社會補助長時間未調整,等於讓弱勢民眾更形弱勢;在推動社福補助制度化調整前,將過去長年未調整的社福補助「一次到位」補足,再依制度按物價指數調整,才屬公平。

不僅如此,這一波的調整更全面,黨政人士指出,除了68萬老農受益外,更擴大保障了218萬其他領取社福補助的弱勢民眾權益,建立了一個長期的保障體系,讓弱勢民眾的社福補助可制度化調整。

再者,是更符合正義,黨政人士說,因為經濟上的弱勢者常常也是政治上的弱勢者,這形成沒有人能替這些弱勢者的權益發聲;有些社會補助十幾年來沒有調整,就是因為沒有人幫他們講話,因此他們不但是經濟上的弱勢者,更是政治上的弱勢者。

黨政人士舉例,就像中國國民黨提名第1名的女性不分區立委王育敏,在獲知被推薦時對媒體表示,「很訝異也很珍惜,因為兒童沒有選票」;也因為兒童沒有選票,所以像「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就長達18年沒有調整,這就是一種不正義。

「這也是國民黨在不分區立委中加入可以為兒童代言、為兒童發聲的王育敏的用心」,黨政人士說,這就是要讓王育敏可以平衡兒童在政治上的弱勢,為兒童發聲。

黨政人士表示,馬總統這項政策決定將讓弱勢民眾更有尊嚴。不論是領取社福補助或者老農津貼的民眾,都不希望自己成為選舉的棋子;大家期待的是一個公平合理的制度,讓弱勢民眾得到應得的保障,而不是被當作選戰加碼的工具,更不是被施捨的對象。

轉載自[中央社/許秩維〕

教育部今天表示,學校舉辦課後安親班可自辦或委外,若教師兼任正課和課輔工作超出負荷,學校可考慮委外,交由合格的民間團體提供服務,減少教師負擔。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下午公布弱勢社區課輔師資人力調查,調查中指出,伊甸協助的弱勢社區普遍出現課輔師資嚴重短缺現象,每名老師在正式教職工作外,每週還要在課輔班工作35小時,平均每天加班6、7個小時,希望政府幫忙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長黃子騰表示,課後安親班並不一定要由學校包辦,學校若認為教師兼任正課和課輔的負擔過重,可考慮請退休老師或委外請合格的民間團體來協助,而課後安親班以照顧學童為主,並不需要授課,對教師的負擔應該不至於太重。

偏鄉師資嚴重不足,教育部每年平均編列新台幣2億2000萬元的經費。黃子騰指出,對於課後輔導,教育部一直挹注不少經費,由於課輔活動性質多元,因此召集縣市政府討論後,打算降低課後安親班的鐘點費,和性質類似的夜光天使計畫鐘點費齊一標準,訂為400元。

黃子騰表示,鐘點費調降部分,已和縣市政府達成初步共識,未來將透過修法來進行調整;他認為,雖然鐘點費有些許調整,但應不會對學童輔導造成太大影響。1001019

轉載自〔自由時報游明金〕

內政部修正社會救助法,調高身障者薪資所得設定門檻,並以勞保投保薪資作為所得依據,影響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被宜蘭的身障團體抨擊是「惡法」,剝奪身障者與弱勢團體權益,將串連全國到內政部抗議。

低收入戶門檻是,家戶薪資總收入/家戶人口數,不超過一萬二百四十四元,中低收入戶是不超過一萬五千三百六十六元。以前,身障者勞保投保薪資不列入採計,中重度身障者也不計收入,輕度身障者以五千九百六十元計算收入。

社會救助法七月一日修正,重度身障者不計收入,但中度及輕度者,以九千八百三十四元計算收入。若有勞保,則以投保薪資計算,也就是投保四萬元,就以四萬元作為薪資收入。

宜蘭縣盲人福利協進會、盲人按摩協會,抨擊修正後的社會救助法是「惡法」,條件限制嚴苛,無工作能力的中度身障者,竟被認定有九千八百多元收入,完全不合理;另,有些人勞保投保十幾年、廿年,以前不列入薪資採計,現在政策說變就變,嚴重影響身障者權益。

民進黨議會總召劉添梧,抨擊內政部是閉門修法,條件限制過苛,漠視弱勢者權益。社會處表示,宜縣中低收入戶約四千戶,每年十月審查資格,若依修訂後的標準,確實會有很多人受到影響,會向中央反映地方的聲音。

轉載自[台灣新生報/王世明]

基隆市政府指出,「社會救助法」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經總統令發布修正部分條文,並從今年一日起施行,除了原有「低收入戶」外,新增加納入「中低收入戶」照顧對象,大幅下修了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審查標準。估計本市約有六千人以上可因此受惠。

市府說,下修後的審查標準,包括家庭應計算人口、工作能力認定、工作收入計算等條件皆已放寬。估計本市約有六千人以上可因此受惠。依據內政部公告,一○○年度家戶中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由新台幣九八二九元提高至一○二四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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